发布日期:2023-01-11供稿:点击数:
电焊动火作业“十”不干
一、禁火区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能干。
二、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干。
三、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能干。
四、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能干。
五、容器内作业无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能干。
六、设备内未断电,设备未泄压,不能干。
七、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干净,不能干。
八、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能干。
九、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能干。
十、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能干。
联系电话:0375-3262169(校办)0375-2742575(招生办)
地址:平顶山市平安大道东段东工人镇
Copyright © 2002-2017 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2020025701号-1豫公网安备 410403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