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资助考勤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豫财教(2012) 36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职学校推广使用河南省学生资助监管面部识别系统的通知》(教资助(2016)1034号)精神,运用河南省学生资助监管面部识别系统(以下简称“面部识别系统”)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监管,客观真实反映受助学生实际情况,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资助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受助或拟受助学生。
三、管理方式
面部识别系统利用生物识别技术和设备采集学生面部信息,记录学生在校情况,为我校发放和管理资助资金提供基础依据。通过面部识别系统的使用,可以动态掌握受助学生在校情况,为确定受助资格、核发资助资金、加强资助监管和异常监控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新增采集管理
学生必须于学期初持本人身份证至学生资助中心进行面部采集,春季4月20日前完成。秋季10月20日前完成,因个人没有按时采集因而资助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后果将由学生个人负责。
五、例行抽检
1、例行抽查由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起,由资助部门,学生处和班主任组织学生使用手机资助通APP或者终端机开展,是针对我校全部拟资助学生的常态化日常工作。
2、例行抽查每学期不少于三个月。春季例行抽查从4月21日开始,4、5、6月对所有拟受助的学生进行抽查:秋季例行抽查从10月21日开始,10、11、12月对所有拟受助学生进行例行抽查。
3、例行抽查采取不定时制度,不提前告知学校抽查时间,抽查当日通知,上午十点开始,下午三点前结束,抽查持续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
4、例行抽查和定向抽查中采取终端基站和GPS定位,学生必须在校园范围内才可以通过抽查。定位半径为以学校中心为圆心100−1500米。
六、例行抽查结果应用
1、国家免学费:
每学期至少抽查三个月,例行抽查少于连续三个月正常通过记录的,不给予本学期免学费资助。
2、国家助学金:
未有连续两个月通过抽查的学生将失去资助资格,助学金将无法正常到账,后果将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例行抽检异常处理
1、为确保应助尽助,因请假未能正常参加例行抽查的学生,由班主任书面上报至资助部门,可在系统中标示缺席原因,通过该月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