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如何预防“帮信罪”
随着互联网、通讯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等方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电信网络诈骗愈加呈现出手段高科技化、形式多样化、过程迅速化、作案隐蔽化,让我们防不胜防。正是基于该特点,我们甚至可能成为不法犯罪分子的帮凶,成了他们实施犯罪的工具。比如:不法犯罪分子在网络上发布“寻租”广告,以每日几元甚至几十元的费用吸引学生或其他人员将自己的或通过自己寻找的其他人的社交账号交给不法分子,随后不法分子利用租赁来的账号实施犯罪活动,而此时提供社交账号的你也将可能面临“帮信罪”的犯罪指控。
什么是“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种新型网络犯罪,旨在有效打击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目前一般表现为:提供、出租个人或他人的社交账号、银行卡、电话卡等赚取相关费用,为不法分子提供程序、工具或其他技术的支持等等,这都有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构成“帮信罪”。
“帮信罪”在互联网业务的方方面面均有适用的空间和条件,稍有不慎,便可能踏入帮信罪的雷区。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涉个人信息证件和账户,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切勿轻信网络卖电话卡、银行卡赚快钱的方法,以身试法沦为阶下囚。尤其提醒广大学生,一定不要心存侥幸,一旦留下案底,将对个人前程带来严重的影响。
学生应树立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能力,认清“帮信罪”对社会、对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