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暂行办法
一、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新生入学后,按照班主任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2、要爱护宿舍物品,不得损坏,对故意损坏宿舍物品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本宿舍学生打扫宿舍卫生。
(2)负责维持宿舍秩序和各项管理工作。
(3)负责抓好宿舍的安全工作。
(4)负责每天上报本宿舍学生的就寝情况。
4、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装电线、灯头、插座、开关等。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熨斗、电茶壶等电器,违者除没收实物外,按有关规定罚款。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熄灯,按时就寝,按时起床,熄灯后不得说话、吵闹、吹奏乐器等。
7、严禁私自留外人住宿;住校生严禁外宿,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宿者,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违者给予相关处分。
8、除星期五晚、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外,严禁在宿舍打牌、下棋,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在宿舍打麻将。
9、不准在宿舍内举办舞会、聚餐、做饭等。
10、严禁在宿舍抽烟、喝酒。
11、男女同学不准到宿舍互访,确因有事需互访者应征得寝室长的同意,并在宿舍楼门口登记。
12、提高警惕,做到人走门落锁,防火、防盗、防破坏,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加锁,妥善保管。
13、禁止将毒品、易燃品、易爆品、动物等带入室内。
14、不准向寝室外乱泼水、乱扔东西。
15、学生在宿舍内要讲文明礼貌,不准讲低级下流语言,不打人骂人。
16、学生起床后要叠好被子,整理好物品,保持室内整洁。
17、不准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乱钉钉子。
18、严格按照电话使用规定使用电话。
19、宿舍卫生由寝室长组织本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
二、学生宿舍值日制度
1、寝室值日生每天早饭、午饭后将室内垃圾扫出宿舍外,由学校值周生统一打扫。
2、协助寝室长督促全寝室人员按时起床,出早操和就寝。
3、负责当天室内的物品摆放及监督。
4、负责监督每个学生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5、负责当天寝室的安全工作。
三、文明宿舍标准
1、宿舍所有学生都能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所有学生都能够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熄灯、起床,团结友爱,互相尊重,说话文明和气。
3、节约用电,无私自安装插座、开关或使用电器。
4、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统一,墙壁无乱写、乱画现象。
5、宿舍所有学生都能够做到不外宿,宿舍长每天都能认真上报本宿舍就寝情况。
6、文明宿舍必须是绿色环保宿舍,卫生优秀宿舍。
四、学生就寝登记制度
1、全校学生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天、每天都必须在校住宿(走读生除外),星期五、星期六平顶山籍以外的学生必须在校住宿,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填写学生回家申请单,并在宿舍管理科备案留有存根者方可。(班主任对填写申请单的学生请认真核对、查实,宿舍管理科以班主任签字为准,需申请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请班主任在每星期的星期五之前上交宿舍管理科)。
2、每晚9:30—10:00分,由各宿舍宿舍长在这段时间内到所在楼值班室向值日生报告本宿舍就寝情况,并由宿舍长亲自签名,若宿舍长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检查人员请假,方可由同寝室的其他同学代签。
3、宿管会成员每晚10:00对宿舍进行就寝情况临时检查。
4、对于检查中发现不能按规定在校住宿的学生,对于虚报、假报、漏报的宿舍长或学生将依据学生手册给予相应处分,并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