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及标准
一、操行评定内容
学生操行评定内容以《普通中学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为基础,对以下各个方面加以具体化:
1、思想品德、文明礼貌;
2、学习态度和劳动卫生;
3、共产主义和集体主义观念;
4、组织纪律;
5、校风校纪;
6、文体活动。
二、评定办法
学生在每学期入校时,以60分为基础,在此基础上, 好的加分,差的减分,加、减分可以相抵消,每月总结一次, 并上报学生处。学期结束时,把每月得分之和除以月数即为该学期操行分。不满60分者为操行“不及格”;60-74分者为“及格”;75-89分者为“良好;90分以上者(含90分)为“优秀”,可以超出100分。
三、加分标准
1、思想品德好,在大办好事、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学校文字表扬者加4分/次;受学校口头表扬者加3分/次;受班内(含学生会)表扬者加2分/次。此项月累计最高分为10分。
2、学习目的明确,上进心强,学习刻苦努力,单科考试成绩在80-90分时加2分;在90-100分时加3分。但若当月有多门考试,累计加分最多10分。
3、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宣传精神文明,积极投稿,学生会釆用者加1分/篇;校广播站采用者加2分/篇;地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者加5分/篇;并另作奖励。此项月累计最高分为10分:加分时应有釆用证明或通知。
4、积极参加义务劳动,不怕脏、不怕累;参加班级义务劳动并受到表扬者加1分/次;参加学校义务劳动受到表扬者加3分/次;参加社会性义务劳动受到表扬者加5分/次。
5、卫生大检查时,寝室卫生得分在班级前两名者,每人加1分/次;寝室长和值日生加2分/次;教室、卫生区得分在前三名者(全校),每个值日生加分2分/次。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学校取得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表扬或奖励者加3分/次;在市级以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加6分/次,积极参加比赛未获名次者加2分/次。
7、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受到学校表扬者加2分/次,特别突出者视情况再另外嘉奖。
8、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学校临时任务并受到班级表扬者加1分/次;受到学校表扬者加2分/次,此项月累计最高分为10分。
9、全月无迟到早退,出满勤者加5分。
10、每学期称职的学生干部,在学期平均操行成绩上,班长加5分;副班长、团支书加4分;学生会主席加6分;副主席及劳动部长加5分;其它学生会干部加4分;校广播站站长加5分;副站长加4分;校广播站其他工作人员加2分。获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其它荣誉称号者,在该学年度平均操行成绩基础上加3分;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在该学年度平均操行成绩上加5分。若同时获多项称号,不同时加分,只取其单项加分的最高值。
11、其它方面成绩显著者报经学生处同意后可酌情加分。
四、扣分标准
1、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按以下标准扣除当月操行分;
①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次。
②受到学校警告处分,扣10分/次。
③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扣15分/次。
④受到学校记过处分,扣20分/次。
⑤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扣30分/次。
⑥受勒令退学以上处分者,不再记分,直接定为操行评定“不及格”。
2、自由散漫、无故旷课,尚不够给予纪律处分者,每学时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请事假每学时扣1分;此项扣分最高值为10分。若因旷课受处分者,扣分见本项第1条。
3、不遵守作息时间,早晨不按时起床,晚上不按时熄灯入睡者,每次扣1分。
4、买饭排队,不排队者每次扣1分;敲击餐具起哄者,每次扣1分。餐后餐具不送回餐具回收处每次扣1分,乱倒饭菜者每次扣2分;吃饭时把脚踩在凳子上每次扣2分。
5、不听老师正确批评,无理顶撞者扣3分/次。
6、对老师有不尊重行为者,每次扣3分。
7、用语言或其它方式辱骂教师职工者扣10分/次,另外,再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理。
8、不按时完成上级(含学生会和班委)交给的任务者每次扣1分;无故拒绝上级交给的任务者,每次扣2分。
9、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10、说话、做事不老实,欺骗老师者每次扣3分。
11、拨弄是非、挑拨关系、制造矛盾,情节较轻尚不够纪律处分者,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参照减分标准第1条进行扣分。
12、不维护安定团结,带头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参照减分标准第1条进行扣分。
13、参加、宣传迷信等非法活动或组织,情节较轻者扣5分;情节较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参照减分标准第1条进行扣分。
14、在学校行令、酗酒、抽烟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枇评或纪律处分,并参照减分标准第1条进行扣分。
15、聚众赌博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参照减分标准第1条进行行扣分。
16、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录相、道德败坏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参照减分标准第一条进行扣分。
17、同学间吵架、骂人每次各扣5分;打架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参照减分标准第一条进行扣分。
18、凡有偷盗行为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参照减分标准第一条进行扣分。
19、上课不注意听讲,受到老师批评者每次扣2分;考试作弊者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减分标准标准第1条进行扣分。
20、保持安静的学习环獍,在学校场所吵闹、喧哗者每次扣1分。
21、不准在教室、实验室、会场等公共场所内穿背心、拖鞋,违者每次扣1分。
22、讲话不文明、说脏话者每次扣1分。
23、不讲卫生、乱扔果皮、乱泼氷、乱泼饭菜、随地吐痰、乱倒垃圾者,每次扣2分。
24、卫生检查,寝室卫生在班级最差者,寝室长及值日生各扣1分;在全校受到批评者,寝室长及值日生各扣2分。教室、卫生区被评为差者,值日生每人扣2分。
25、不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违者每次扣2分;不私自留客,违者每次扣3分。
26、在宿舍内私自接用电器者,除按规定罚款外,一次扣3分。
27、在教室、寝室做饭者,每次扣2分。
28、住宿生不请假外宿者,给予纪律处分外,并参照减分标准第1条进行扣分。
29、班、团、学生会干部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4分。
30、损坏门窗、玻璃、桌凳等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并视情节每次扣2—4分。
31、爱护学校花草树木、恣意践踏、采折者,轻者每次扣3分;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参照减分标淮第1条进行扣分。
32、撕毁、涂抹张贴的通知、通告、守则及其它正确的标语者,每次扣2分。
33、在校生谈情说爱者扣5分;未经值班人员同意,进入异性宿舍每次扣2分。
34、不参加劳动或清洁洒扫者每次扣3分。
35、不准在教学楼、宿舍楼内打乒乓球、羽毛球。篮、足球、溜旱冰等,违者每次扣2分。
36、乱踢墙壁造成污染者,每次扣2-5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每次扣2-5分。
37、学生打扮应大方得体,不准戴耳环、项链等,不准染异色发,违者扣2分/次。
38、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违者扣2分/次。
39、学生值周期间和上课时间管理一样;随意脱、空岗者,每次扣2分;值周渎职者每次扣2分;在岗位上看手机、看小说、杂志、打闹戏嬉者每次扣2分;到宿舍睡觉者毎次扣2分;打球、玩乐者每次扣1分。
40、学生在校园内未戴胸卡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不在规定时间内放多媒体一体机者,每次扣2分;音量过大影响其它班级或办公室者每次扣2分;责任不明者,在场同学各扣1分。
42、其它违犯校规校纪者,参照减分标准有关项目扣分。
五、考核办法
1、操行分由班主住负责评定,每个学生建立一张评分记录卡,每次加减分需让学生知道。
2、班主任每周在班会上评讲一次,公布成绩,每月一汇总,并将操行卡于第二月5号前送学生处存档。每学期结束时,将每人平均操行分记入本人档案。
3、学生操行评定分在8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各种先进称号评比。
4、学生每学期操行评定成绩要做为本学期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具体详见《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奖学金实施细则》。
5、学生实习期间,不再使用本方法进行操行评定,可由实习带教老师、实习组长根据实习出勤情况,医护态度与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