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教官队队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教官队有学生处统一管理,教官队的工作、由学生处负责考核评定,每月一总结:
第二条 每学年由新生一年级挑选学生组建学生教官团队。
第三条 在执勤时必须穿戴有学校发放的统一服装。
第四条 执行教官队训练计划、 任务分派。
第五条 学生教官训练、培训,不得占用上课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中午午休、夜间巡逻,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第六条 校园巡逻,查处违纪现象,并记录:重大事件及时通知学生处、班主任,并妥善处置,以学生安全为首要原则。
第七条 预备铃前在教学楼、行政楼、校园设置岗哨查处迟到及违纪学生,并记录。
第八条 排查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学生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携带管制刀具、易
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第九条 排查防止校园出现重大违纪事件(吸烟、喝酒、打架、留宿校外人员、夜不归宿、男女互蜜宿舍、盗窃等。
第十条 每天查处的违纪现象,登记、汇总、保存,并将汇总结果发至学生处。
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教官队日常训练规定
第一条 严格服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条 训练期间严格遵守训练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必须经教官队或班主任批准;
第三条 严格训练,认真体会,熟练掌握动作要领,做到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第四条 严格队列纪律,做到姿态端正、军容严整,严肃认真、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