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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守则

发布日期:2023-09-25供稿:点击数:

课堂守则

课堂是教师、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课堂学习环境,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第二条 上课前要准备好书籍文具,预备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按位就坐,静待上课,教师上、下课时学生应起立致敬。

第三条 因故迟到的学生必须先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能进入教室,进入教室后应轻声关门,关门并有礼貌地向老师行李后,轻声入座。

第四条 上课时应端坐、专心听讲,不允许擅自出入教室。

第五条 回答老师问题,应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并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时应声音洪亮,态度大方,其他同学应保持肃静,注意倾听。

第六条 非教学需要,学生不得未经教师同意在课堂上开启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第七条 值日生擦黑板, 整理讲台。

第八条 各课代表要及时认真配合任教老师收交分发作业。

第九条 上课时不准跺脚、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

第十条 自习课必须遵守有关课堂纪律。

第十一条 不得对教师无礼甚至进行人身侮辱或攻击。

第十二条 保持教室内外清洁卫生,不得带各类食物进入教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严禁教室内抽烟。

以上各条,学生应自学遵守并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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