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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来客来访门卫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08-01供稿:点击数:

为了严格学校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现对门卫接待来客来访规定如下:

一、学生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内一律禁止会客。在校学生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凡找本校教职工的,来访者或门卫先与被访的教职工或科室联系证实、报告来访人身份、人数,经被访的教职工或科室同意,必须登记以后方可入校。

三、外来人员及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骑自行车人员在校门口下车,推车入校门。

四、外来人员到学校找学生时,不准进入学校,特殊情况的需经班主任向门卫证明、登记,被找学生把本人胸卡押在门卫,方可带来人入校。外来人员离校时,门卫把胸卡返还学生(外来人员入校出校时,被找学生必须陪同)。

五、门卫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礼貌待人,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出、入校门登记。

六、学校大门口值班岗处,不能留人、站人,以免影响门卫值班人员工作。学生不准闯岗和无故纠缠门卫、及发生争吵等;有问题的可以向班主任反映。

七、学校大门及两侧(外)不准摆摊设点,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买卖食物和各种物品。收购废品的未经科室人员带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联系电话:0375-3262169(校办)0375-2742575(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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