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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财务人员回避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供稿:点击数:

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财务人员回避制度

校属各部门: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维护学校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规定,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

二0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0375-3262169(校办)0375-2742575(招生办)

地址:平顶山市平安大道东段东工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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