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在校长和书记(主管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以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工作出色的标准严格要求科室工作人员,形成公道正派、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
3.实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办事制度
1.科室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制度办事,认真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办事认真、细致、规范、严谨。
2.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机密文件和材料。
3.请示报告制度。重要的工作和问题必须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4.答复查询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要求答复职工的各类问题,把握不准的必须请示后再答复。
三、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的各种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和克服各种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工作机密。
3.严格考勤纪律,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
4.增强廉政意识,秉公办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树立公道正派、光明磊落、清正廉洁的工作形象。
四、学习制度
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不断调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2.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认真学习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和技能,更新观念,学习新思想、新理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