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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8-01供稿:点击数:

团委是学校共青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一、根据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全校团的工作计划;按照团章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召开团委会和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和实施,及时向上级和学校党委汇报工作。

二、积极发挥团组织的党的助手和先锋模范作用,生动活泼地开展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实践中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三、发挥团组织代表青年利益的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成为学校党政部门密切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

四、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建设健全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度。

五、抓好团员教育管理、团干部培训工作以及做好吸纳新团员和超龄团员退团的工作,协助党委做好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的培养、推荐工作。

六、做好团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办好校园广播站、黑板报等,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七、积极实施中职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专业技能、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促进校风建设。

八、负责团员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做好团组织关系接转、新团员发展等工作,严格执行团的纪律,对违反校纪团纪的团员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给予处理。

九、指导和支持学生会、团委会工作,积极筹建各种有益的学生社团,帮助和培养学生骨干,负责开展好全校团员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十、做好团委有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落实学校部署的有关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完成校党校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75-3262169(校办)0375-2742575(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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